收发货人备案
目前,凡是进口食品的企业,只有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食品的进口业务。2012年10月1日起,中国质检总局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,**进口食品可追溯性,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,**进口食品安全,向中国大陆境内(不包括中国香港、中国澳门)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,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。
中文标签设计、审核
食品安全法*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。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、中文说明书。标签、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。万享进口食品项目团队熟悉《食品预包装标签通则》及各类食品国家标准,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中文标签设计和审核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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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享供应链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